安徽省应急管理厅6月24日发布《关于注销安徽省石台县泉坑电石用灰岩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的通告》,通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决定对安徽省石台县泉坑电石用灰岩矿(许可证号皖FM安许证字〔2020〕030号)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销程序暂行规定》,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停止生产经营,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交相关市应急管理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