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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快递过度包装最高罚5000,空隙率不得超过2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2 11:24  来源:快递观察家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16月30日,国家邮政局出台的《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提到,国家鼓励和引导寄递企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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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国家邮政局出台的《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提到,国家鼓励和引导寄递企业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并对一些违规行为作出约束。

意见稿中提到,在满足寄递需要的前提下,应当防止包装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邮件快件包装空隙率原则上不超过20%,尽量减少填充物使用。

鼓励寄递企业在营业网点以及社区、乡镇、学校、机关、写字楼等公共场所设置邮件快件包装回收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推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征求意见稿”十分严格,明确了各种惩罚措施。例如,商标、字号或者电子运单所属企业未履行邮件快件包装统一管理责任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封套、包装箱、塑料包装袋、胶带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填充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有毒物质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产品造成严重后果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移送司法机关。

存在过度包装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邮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严重违反邮件快件包装有关规定的企业或者个人纳入“黑名单”,完善惩戒和救济措施,强化信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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