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潘文静)根据省安委办关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总体部署,2020年6月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应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为确保落实,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及执法检查行动。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据介绍,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可以单独开展本次评估的执法检查行动,也可以结合本地正在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及汛期执法检查,统筹开展执法检查行动。省应急管理厅将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和有关企业进行督导抽查。
据介绍,全省范围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非煤矿山企业,均纳入本次评估及执法检查范围。评估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2020年以来非煤矿山双重预防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风险辨识情况、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情况以及隐患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在风险辨识管控过程中遗漏较大以上风险,是否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遗漏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在2020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