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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露天矿山 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9 17:27  来源:三门峡日报  浏览次数:165
核心提示: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今年以来,渑池县采取得力措施,大力开展露天矿山综合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今年以来,渑池县采取得力措施,大力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对露天矿山的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收到良好成效。

    该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对需要绿化的区域、道路、边坡进行植树种草,对县域27家露天矿山进行排查和梳理,建立露天矿山综合整治5本台账,并按照职责要求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督导矿山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坚持周报和月报制度,实现了矿山生产与环境保护双赢。

    对于露天矿山开采,该县严格按照围挡、覆盖、洒水、冲洗的要求,认真落实六项抑尘措施:对破碎车间进行层层密闭,对采出的矿料进行机械围挡,对运矿车辆进行严密覆盖,对采矿现场进行喷雾洒水,对矿区通往外界道路进行平整硬化,对驶出矿区的车辆进行严格冲洗。截至目前,该县共为露天矿山企业配置59台洒水车,对采区及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购置81台雾炮等喷淋降尘设备,建成17个出入矿区冲洗台,8家矿山企业对矿区道路进行了硬化,4家涉及破碎的矿山企业新建了密闭车间,视频监控设施安装正在进行中,确保矿山在开采过程中低空抑尘。

    同时,该县出台《关于组织做好202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组织专家组开展治理设计评审工作,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探索矿山治理恢复新模式,切实抓好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对已关闭矿山,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责令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形成了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秩序。   (董智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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