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做出处罚。
近期,该局在对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存在重大违规行为,具体为:
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未履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
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虽然下达了监理停工通知单,但未进一步落实现场有关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情况,也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未履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
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虽然办理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但未按照告知时间进行安装作业,也未将情况按规定及时告知监督机构。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过程中未履行安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济南鼎泰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作为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内部管理严重失控,将未进行转场维修保养的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到施工现场,违规参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作业。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出租过程中未履行出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
对浙江振丰建设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整改,全市通报批评,并将其违规行为移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其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信用扣3分,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项目经理、安全员全市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对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整改,全市通报批评。
对山东桦盛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整改,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其在济南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
对济南鼎泰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限期十五日整改,全市通报批评;整改期间,暂停其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在我市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新的出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