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监管,落实“反三违”专项行动部署,近日,莱芜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和反“三违”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查看矿山企业防排水系统、尾矿库汛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应急物资配备等,强调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非煤矿山企业汛期水害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落实防汛管理、排查制度,强化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特别是尾矿库企业要突出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在线监测系统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确保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安全度汛。
反“三违”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四个到位”情况。各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对员工开展教育,针对“三违”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企业反“三违”处罚100余人次,罚款共计4万余元。检查组要求各企业要举一反三,通过开展反“三违”专项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反“三违”工作做到自主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