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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一体彩代销点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0 17:19  来源:大洋网  浏览次数:148
核心提示:据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新通报,连州市一体彩代销点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被罚。据悉,连州市“扫黄打非”办与连州市文化广

据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最新通报,连州市一体彩代销点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被罚。

据悉,连州市“扫黄打非”办与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日前在进行联合巡查时,发现某中国体育彩票代销点内摆放了两台打印机,但店内顾客并非在购买体彩,巡查人员立即入店查看。经查明,该店于2019年10月开始,利用经营场地之便,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已构成违法。

经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调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当事人作出了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印刷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的行政处罚。

以案说法: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经审核批准的,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并持印刷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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