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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8市县装配式建筑目标考核“交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3 11:18  来源:椰网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2019年3月18日至22日,由省住建厅牵头,联合省发改、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和省工信厅等省级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调研组

2019年3月18日至22日,由省住建厅牵头,联合省发改、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和省工信厅等省级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调研组,分四组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展2018年度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目标考核调研工作。并于近期通报了考核情况。


结果显示,大部分市县基本都建立了由住建、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参与的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协调机制,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各市县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情况不甚理想,进度滞后。而且,2018年市县普遍没有采用装配式方式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通报指出,截至目前,海口、三亚、儋州、洋浦、陵水、白沙、五指山等市县印发了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琼中完成了初稿,其它市县的联席会议制度处在征求意见或报市县政府待批阶段。


通报还发现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够重视。市县对发展装配式的意义认识不足,概念认识不清晰,政策目标理解不到位,如某市教育局认为采用装配式建筑会导致建筑不安全。在不掌握、不了解国内装配式建筑真实发展情况的前提下,不愿主动学习、了解有关装配式建筑的新知识、新理念和新方法。主观存在畏难情绪,观望多,行动少,影响了装配式建筑的推进。


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机制有待健全。各市县虽然基本上已经初步建立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协调机制和责任分工方案,但装配式建筑相关的地方配套政策尚不完善(比如地方容积率奖励办法尚未出台),难以调动建设各方开发装配式建筑项目的积极性;再加上立项 、规划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建设管理制度与发展装配式建筑不相适应,也影响到装配式建筑的全面推广。


三是部品部件生产能力不足,且布局不均衡。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PC构件厂都集中在海口及周边市县的北部片区,南部和西部地区有投资PC预制构件生产基地的企业大都还处在意向洽谈等项目前期阶段。全省产能分布的不均衡增加了装配式建筑运输成本和预制构件订货周期,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四是装配式建筑人才缺乏、企业能力不足。我省建筑业发展基础薄弱,目前,从设计、生产、运输、安装施工到监管等各环节,有装配式建筑从业经验的技术、施工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岛外引进和本地化培训的工作需要一个过程。本土企业缺乏装配式建筑实践经验,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少。


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各市县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年度建设计划也要在每年3月底向社会公布。但是截止到目前,除陵水和五指山已正式印发专项规划,海口、三亚、文昌、儋州的专项规划报市县政府待批外,大部分市县的专项规划尚处在初稿或征求意见阶段,洋浦和琼中只是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与此同时,装配式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滞后也相应影响了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政府投资项目方面。按照《2018年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要求,在2018年4月8日以后批复可研的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除文件中明确的特殊情形外,其他应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但是调研结果显示,2018年市县普遍没有采用装配式方式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在社会投资项目方面。调研显示,受容积率奖励、2018年动工新建的商品房项目不受年度规模指标限制等政策激励,万科、碧桂园、富力等房地产企业,其所进行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还是有积极意愿的。


据悉,下一步,省住建厅将联合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尽快印发实施《2019年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制定2019年各市县装配式建筑工作考核要点。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加大装配式建造的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为切入点,在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人才房、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中广泛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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